致市民交通安全的一封信(通用16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书信吧,书信是一种用文字来表情达意的应用文体。那么你有了解过书信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致市民交通安全的一封信,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致市民交通安全的一封信1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大家好!
交通是城市文明的窗口,折射和体现出一个城市的精神面貌和文明程度。随着城市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汽车保有量的增加,道路与车辆的供需矛盾日趋突出。为缓解日益严峻的交通压力,我市正在加快地铁建设,安静、快捷、舒适的地铁时代正快速地向我们驶来。
目前,因我市地铁建设全面施工,不可避免地造成部分交通拥堵,影响施工沿线及周边地区的生活环境。在各有关管理部门及施工单位落实文明施工要求的.同时,也恳请广大市民朋友理解现阶段的暂时拥堵,是为了日后绿城南宁交通环境的长期畅通;让我们怀着一份宽容、理解和支持的心态,从我做起,从自身做起,遵守交规,文明出行,文明驾驶,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为缓解路面拥堵减少一份压力。
今年,中央文明办、公安部将继续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集中治理“行路驾车闯红灯”和“中国式过马路”问题。为此,市文明委决定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尊重行人,礼让斑马线”文明交通宣传活动、驾校学员文明交通引导体验教学活动、大力整治“行路驾车闯红灯”和“中国式过马路”等为主要内容的文明交通行动。广泛开展文明交通安全知识公益宣传,组织驾校学员及志愿者参与各主要交通路口文明交通引导体验教学活动,协助交警劝导行人及非机动车的违规行驶,努力营造文明和谐安全的畅通环境。
为共同创建路畅心安、文明和谐的出行环境,在此,我们向全体市民朋友倡议:
自觉践行“六大文明交通行为”,即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按序排队通行、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车灯、行人非机动车各行其道、过街遵守信号;摒弃“六大交通陋习”,即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占用应急车道、开车打手机、不系安全带、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行人过街跨越隔离设施;抵制“六大危险驾驶行为”,即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强行超车、超员超载,为形成人人是文明使者,人人是文明形象的良好交通环境而共同努力。
希望广大市民朋友大力支持和参与我市文明交通行动,共创文明交通,共享安全出行!
祝广大市民身体健康、阖家幸福、出入平安!
致市民交通安全的一封信2
广大市民及驾驶员朋友:
你们好!
春节将至,呼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全体民警向您和您的家人致以节日的问候,对您长期以来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表示衷心地感谢!春运安全事关千家万户的幸福与社会的和谐,我市各级交管部门在春运期间将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全面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强化春运交通安全源头监管,从严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全力保障广大市民出行平安。
市民朋友们,春运交通安全管理离不开大家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客运驾驶人朋友要注意控制车速,坚决抵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强行超车、超员等危险驾驶行为。出门探亲访友的朋友们不要乘坐无牌、无证或超员客车,如发现乘坐的车辆有超员、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可以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向公安交管部门举报。
春节是一年中最温馨美好的时光,为了全市春运交通环境的和谐美好,让我们携手并肩,共同创建一个平安、畅通的春运道路交通环境!
致市民交通安全的一封信3
市民朋友:
你好!
近年来,在各有关部门的共同配合以及广大市民的大力支持下,深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取得新的成效,全市道路交通秩序进一步好转,市民交通文明素质得到极大提高,城市道路交通环境更加安全畅通。对此,深圳交警对你们的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加强我市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管理,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保障道路文明安全,有序畅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深圳交警从20xx年6月3日开始,严禁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以及其它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进入行驶和停放。
为此,深圳交警提醒广大市民,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提高交通安全意识的同时,请特别注意以下几项交通管理规定。
一、禁止进入行驶和停放的车辆、滑行工具类型
(一)二、三轮摩托车;
(二)电动自行车;
(三)人力三轮车、电动三轮车以及其它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
(四)残疾人电动、机动轮椅车(含经本市残联备案的车辆)、电动平衡车和其它滑行工具;
(五)在市公安交警部门备案、从事邮政(含报刊投递)、快递、运送桶装饮用水、瓶装燃气等所使用的特种行业电动自行车(从事公关设施抢修的除外)。
二、法律责任
违反本通告的,依照《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等法规规定处罚;存在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的合并处罚;
(一)在禁止时间、路段行驶的`,或者违反规定载人载物的,一律扣留车辆,处2000元罚款;
(二)驾驶不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的,一律扣留车辆,处1000元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
(三)非法拉客,扰乱秩序的,一律扣留车辆,处15日以下拘留;
(四)无证驾驶摩托车的,一律予以行政拘留;
(五)不服从管理、阻碍执法的,一律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一律追究刑事责任。
市民朋友们,交通行为文明与安全是城市文明的具体表现,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安全出行,将使我们的城市交通呈现出更亮丽的风景。让我们携起手来,自觉抵制各类交通陋习,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对我市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予以更大的配合和支持,为共同创造深圳文明安全,秩序良好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继续努力。
祝您:平安出行,全家幸福!
致市民交通安全的一封信4
市民朋友:
您好!值此新春佳节来临之际,石首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全体民警向您及您的家人致以节日的问候,感谢大家对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给予的理解与支持!
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是我们的职责,也是广大市民的迫切愿望。随着新年的`临近,车流量、人流量骤增,市区道路交通压力明显加大,出现时段性堵车、交通事故多发易发现象严重。目前我队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排查和整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强化交通安全源头监管、从严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全力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为了您和他人的出行平安,在此,我们真诚地提醒您:
1、目前建设路、中山路、绣林大道、东方大道等道路易发生堵车现象,请您尽量避开车流高峰期。短途出门时,请您尽量少开车、不开车或乘坐公共交通。
2、行车过程中,请您按照交通标志标线规定出行,听从交警指挥。谨慎驾驶,注意保持车距、控制车速,切勿超速驾驶;杜绝疲劳驾驶、超员超载、无牌无证驾驶、争道抢行、逆向行驶、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夜间驾驶时,正确使用远近光灯。严禁酒后驾驶,自觉养成“驾车不饮酒、饮酒不驾车”的良好习惯,同时主动劝阻他人不要酒后驾车,形成良好的社会监督和舆论氛围。
3、请您遵守建设路(好汉坡-电影院段)、中山路北段(笔架山路口-电影院段)7:00-19:00单行道通行规定。节前,大队联合住建局已在城区道路施划了20xx余个免费停车位,请广大市民把车停在路边停车位内。
4、请您不要乘坐无牌无证、超员车辆和农用三轮车、超员摩托车。
安全礼让促和谐,路畅盼来人民安。请广大市民遵守交通法规,让我们共同携手,共同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最后,祝愿广大市民出行平安、家庭幸福、万事如意!
致市民交通安全的一封信5
广大市民朋友们:
您们好!
非法营运车辆(俗称"黑车")是指未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许可,没有取得《道路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证》,非法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车辆。非法营运车辆具有很大的危害性:
1、没有投保乘客险等保险,一旦发生事故,无赔偿能力,致死、致残、致伤而得不到赔偿的'事例举不胜举;
2、车辆不能按时进行车辆技术评定和二级维护,技术状况存在安全隐患;
3、驾驶员因非法营运,一旦遇到检查,内心恐慌,超速行驶,逃避检查,极易造成交通事故的发生;
4、驾驶员没有经过严格的培训,不符合从业资格,法制观念淡薄,容易发生倒客、甩客、随意涨价宰客、坑骗或粗暴待客等情况,乘客合法权益没有保障;
5、车辆存在假牌、假证、无牌、无证等情况,发生其它意外事件,执法部门无法追究其责任;
6、有损城市文明形象。不少非法营运车辆为了能拉到客人,往往在车站、医院、商店、广场、学校、公交停靠站点等地随意占道停靠、结伙成派、强拉强载,严重损害城市文明形象和社会稳定。
为增强市民朋友的自我保护意识,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交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我们向广大市民发出倡议:
一、个人或团队出行时,一定选择客运站(点)发出的有线路标志牌的客运车辆,选择乘坐有企业标识、装有计价器、服务监督卡、有监督举报电话的合法经营的出租车。
二、为保护自身安全,提高安全意识,全市广大市民自觉拒乘非法营运车辆,宣传交通法规,并做好亲属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引导周围人出行不要乘坐非法营运车辆。
三、请广大市民朋友共同参与打击非法营运行动,积极配合调查取证。并对非法营运车辆及时进行举报,举报电话:12328。
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请您"关爱生命、拒乘黑车、安全出行"。
致市民交通安全的一封信6
广大市民朋友:
当前,全市上下正积极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龙岩市公安局新罗分局交警大队将对照文明城市考评项目,全面实施交通严管,希望广大市民朋友理解、支持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同时,我们也期盼您能够和我们共同行动,一起努力,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的事做起,自觉守法、文明出行,共同为营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为创建文明城市做贡献。
如果您是驾驶汽车出行,请自觉按道行驶,不闯禁令,不“加塞”,不逆向,不在行车过程中使用手机;在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时,请自觉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不闯红灯;在行经人行横道时,请自觉减速慢行,如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停车让行;在停放车辆时,请在停车场或施划有停车泊位的地方停车,路边停车按序顺向停放;严禁在机动车道上乱停乱放;临时停放于人行道上不得骑压盲道、不得影响行人正常通行。
如果您是驾驶摩托车、助力车、电动车出行,请确定自己持有二轮摩托车驾驶证,并戴好安全头盔;并自觉靠最右侧车道行驶,不“加塞”、不逆向、不闯红灯、不超载,文明骑行,车辆停放时“车头朝外”规范停车。
如果您是在沿街开店的商户,请协助维护好您店铺门前的路面秩序,不要私自设立停车位,不要在未设置停车位的机动车道、人行道上随意停车,更不能侵占人行道上的盲道停车,主动劝导在您店铺门前停放的摩托车、助力车、电动车按照“车头朝外”这一标准进行规范停车。
如果您是一名行人,在过马路时,请自觉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天桥,不翻越公路护栏、交通隔离墩、隔离栏;在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时,自觉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或没有过街天桥的路口时,请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不要在马路上打闹、追逐;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自觉排队候车、依次上下车。
如果你还是一名在校学生,已满12周岁的,驾驶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电力或汽油机装置驱动非机动车标准:最高设计车速不应大于20公里/小时;整车重量不超过40公斤,兼具有脚踏功能,……,请戴好安全头盔,并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文明行车。已满18周岁的,驾驶摩托车、助力车一定要有驾驶证!
闽西是我家,文明交通靠大家,创建文明交通,营造便捷、安宁、祥和的文明交通环境是我们共同的心愿,也是每一位交通参与者的责任。在此,龙岩市公安局新罗分局交警大队全体警员向所有为创建文明交通环境、为创建文明城市作出贡献的市民、朋友,致以最诚挚的敬意。
致市民交通安全的一封信7
市民朋友们:
我市以加快城市建设为重点的中心城区道路交通改善工程、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工程等“八大工程”项目已于今年元月正式启动,“八大工程”的建设将实现全市城市基础、公共服务、行政效能等大提升和大改善,全面提升遵义在全国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但是近期涉及中心城区道路交通改善工程的'46个建设项目,包括沈湛立交桥、忠庄立交桥、公交专用车道、港湾式公交车停靠站等项目的建设已全面动工,项目预计于明年春节前夕完工,项目建设将对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环境带来一定影响,为确保“八大工程”顺利施工,早日让市民享受“八大工程”带来的安全舒适畅通环境,特敬请广大市民:
一、全力支持和理解中心城区道路交通改善工程建设,以主人翁姿态主动宣传好工程建设对改善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环境所起的巨大作用。
二、工程建设期间,尽量选用绿色公交或步行,减少驾驶私家车出行频率。确需驾驶车辆上路时,请合理选择出行线路,如遇交通缓行,请严格依次行进,切勿争道抢行,维护好道路交通秩序。
三、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做到车辆不乱停乱放、不随意变道、不违法掉头、不违法超车,禁鸣路段禁鸣喇叭、遵守交通信号灯指示。
致市民交通安全的一封信8
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近期公安交警在执勤中发现,部分市民存在骑乘两轮车不佩戴安全头盔、闯红灯、逆行、超载、电动车未上牌、二轮车随意穿行,不按车道行驶等显性交通违法行为,为提高广大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切实保障群众出行安全,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我县公安交管部门从即日起在全县集中开展两轮车交通违法行为教育整治行动,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朋友:
1、驾乘两轮车(含电动车)出行请佩戴好安全头盔;
2、不非法安装遮阳伞和挡雨棚,已安装遮阳伞和挡雨棚的市民朋友请主动拆除;
3、二轮车按车道行驶,不超员、不逆行、不闯灯;
4、电动自行车也要上牌才能上路行驶;
5、党员、公职人员要带头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6、配合支持公安交警执勤执法。
市民朋友,交通安全关系着千家万户的`幸福平安,您的平安出行是我们的责任所在,更是家人的殷切期盼。积极倡导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对生命安全负责,向交通违法说不,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自觉告别交通陋习,争做文明有礼的驾驶人和交通参与者积极倡导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共创安全、畅通、和谐、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
1、二轮车超员罚款100元;
2、车辆不按车道行驶罚款150元,扣3分;
3、驾乘二轮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罚款20元;
对骑二轮车(含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不走二轮车道采取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即:关注“畅通大余”、“大余交警”微信公众号并在朋友圈转发“大余公安交警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或通过现场观看事故展板、抄写交通法规、现场参与协勤等各5分钟,或罚款20元,五选一。
致市民交通安全的一封信9
市民朋友们:
为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全面治理城区停车乱、停车难,共同营造文明、有序、和谐的停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和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现就加强城区道路停车秩序管理提出如下要求:
一、整合停车资源。新增部分道路(含人行道)停车泊位,取消部分不规范的人行道停车泊位,均衡停车资源。其他任何个人或者组织不得设置、撤除道路停车泊位,或者设置影响机动车在道路停车泊位内停车的`障碍。城区道路增设禁停标志及站桩、护栏等隔离设施,严禁机动车侵入人行道、绿化带停放。
二、规范车辆停放。机动车、非机动车严禁乱停乱放,应当停放至停车场或顺向停放在划设的指定区域内。机动车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不得停车,严禁机动车占用盲道、无障碍通道、消防车通道。
三、完善收费管理。道路(含人行道和公共广场)停车泊位实行收费管理。具体收费标准及方式均以物价部门核定备案并公示的内容为准。
四、严格执法管控。农贸市场、超市、饭店、学校、银行等企事业单位及各门店必须认真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对违法占道、不按规定停放的车辆,公安、城管部门将联合执法,对道路上的违停行为依法采取违停抓拍抄告、罚款、拖移等措施。下列8条道路将作为机动车文明停车示范道路:西大街、燕山中路、台港路、燕山路、育才路、罗湾路、平陵中路、南大街。
上述要求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和配合。同时,希望你们对我市城市交通管理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xx是我家,管理靠大家。各位市民朋友们,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为营造一个整洁、优美、和谐、文明的城市交通环境而努力!
致市民交通安全的一封信10
广大市民朋友:
随着我镇经济社会不断进步,道路交通事业快速发展,加上我镇港口码头物流业发达的特点,目前辖区处于交通事故高发期,交通安全形势十分严峻。为有效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根据全市统一部署,我镇正在开展最严交通安全整治60天攻坚行动,特向全镇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遵守交通法规,严防交通事故。货车司机朋友们,您是家里的顶梁柱,承载着全家的希望,请您不要在经济利益驱使下,存在多拉快跑的侥幸心理,务必时刻绷紧交通安全这根弦,为了您和他人安全,杜绝超限超载、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酒驾醉驾和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行车过程要集中精力,注意车辆周边环境,严防视线盲区险情,斑马线前礼让行人。谨记:安全才是最大效益,路无事故,就是财富。
二、增强安全意识,关爱生命旅程。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安全技术标准低、稳定性差,容易肇事肇祸,且伤亡率高。为了人身安全,请不要使用非法摩托车出行,骑乘电动自行车不超标、限两人、戴头盔、靠右行,不超载、不超速、不与大货车近距离并行,不闯红灯、不逆行。行人和非机动车请不要走机动车道,不要随意横穿马路,远离大货车右侧视线盲区。牢记:您的平安,是家人的最大牵挂。
三、文明参与交通,共建良好秩序。平安需要严格的管理,平安更需要时刻的自觉,请广大市民朋友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自觉做到文明候车、文明乘车、文明行车、文明停车,杜绝乱停乱放和酒驾醉驾,视遵章守法为一种美德,摒弃不文明交通陋习,争当文明使者,主动支持、配合交通安全整治和文明交通宣传劝导行动。切记:出行守交规,平安幸福到永久。
道路万千条,安全第一条。让我们警民携手,共建共治共享,坚决打赢最严交通安全整治60天攻坚战,合力推进我镇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工作取得更大成效。我们相信:沙田镇的道路交通秩序,将因您的参与而更加安全、有序、和谐、文明。
最后,祝各位市民朋友行万里平安路,做百年长乐人!
致市民交通安全的一封信11
亲爱的广大驾驶人朋友:
你们好!为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农村交通事故的'发生,进一步净化农村道路交通环境,在此我们呼吁广大农村低速货车、面包车、三轮农用车、摩托车等驾驶人朋友们,一定要时刻紧绷“交通安全”这根弦,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摒弃交通陋习,确保高高兴兴上路,平平安安回家。
在此,我们真诚提醒您
1、三轮车、农用车安全技术性能不高,车体结构安全防护性差,请不要违法载人及客货混装。
2、骑乘两轮摩托车要戴安全头盔,严禁非法载客、超员载客及搭载未满12周岁的儿童。摩托车要按时参加年检。
3、当前,酒后驾驶造成的交通事故越来越多,是一大“马路杀手”,切记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不要因为喝酒开车,造成车毁人亡,让全家人为你的过错而痛苦终身。
4、驾驶车辆要保持安全车速,特别是行经急弯、陡坡时要严格控制车速,切忌猛打方向、急踩刹车、边紧急制动边转弯、借对向车道超车等,以免车辆发生侧翻。
5、行经农村公路,牢记安全驾驶。出行前熟悉路况,途中注意观察,遇情况提前采取制动、减速措施,避免紧急制动、紧急转向,以防发生危险。
6、农村地区公路等级较低,安全防护设施不完备。出行要注意安全,车辆驶近急弯、坡道等不安全路段时,应当减速慢行,并鸣喇叭示意,下坡时不要空挡滑行,上坡时注意控制车速,避免急踩油门、高速冲坡。
7、驾车行经农村、山区公路应当谨慎驾驶,雨天、夜间驾车要减速慢行,注意观察道路情况,与前车保持安全车距,切莫超速、逆行、违法占道行驶。
8、农村公路隔离设施和人行道较少,时常有行人横穿公路。驾车行驶在乡村公路,请保持注意力集中,减速慢行,注意观察路口情况,随时准备制动,避免发生事故。
9、农村公路路况复杂,对车辆安全状况要求较高。出发之前请确认您的机动车处在良好的安全技术状态,刹车、转向灵敏、可靠、有效,不开“带病车”出行。
10、请不要驾驶无牌、无证和私自改(拼)装的机动车。安全与守法同在,事故与违法相随!希望您带一份小心上路,携一片温馨回家!让我们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携手维护交通安全,远离车祸。
最后,祝你们一路平安、全家幸福!
致市民交通安全的一封信12
亲爱的朋友们:
你们好!
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县机动车驾驶人和车辆数量猛增。随着道路延伸、超速、酒驾等违法行为引发的交通事故正在严重威胁着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每一起交通事故的发生,都会造成一个甚至几个家庭遭受成员死亡和财产损失,有的家庭因此由小康生活而陷入贫困。无数的鲜血和生命向我们发出警告:车祸猛于虎!每一起交通事故的发生,都是因司机、乘客或行人等交通参与者的.交通违法行为引起。为有效遏制交通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广大农民朋友应该全面提高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养成文明交通、安全出行的良好习惯,杜绝交通违法。富裕不忘安全,出行遵守交规。希望广大农民朋友自觉做到:
一、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服从交通信号和交警指挥,做到各行其道。
二、不要在公路上打场晒粮堆物和摆摊设点。
三、骑自行车、电动两轮三轮车不要载人。骑车拐弯时要伸手示意。横过公路时要左看、右看,确认安全后再直线通过,不要斜穿公路。12岁以下儿童不准在公路上骑自行车和乘坐两轮摩托车。
四、驾驶机动车辆,必须证照齐全,保险有效。严禁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机动车辆上路行驶。严禁酒驾、疲劳驾驶。严禁超速、超载,严禁农用车、拖拉机和机动三轮车违法载人。
五、安全带是生命带。小客车驾驶员和前排乘客要系安全带驾驶,乘坐两轮摩托车要戴安全头盔。
六、车辆不在道路上乱停乱放。因故障不能行驶时,须将车辆移至不影响通行的地方,并设立安全警示标志。
七、遇到交通事故,要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和货物,及时拨打报警电话110或122,有人受伤时及时拔打120急救电话。
八、保护道路交通设施。发现偷盗、破坏交通设施者要立即报警。
农民朋友们,没有比健康更重要的财富,没有比平安更重要的幸福!让我们警民齐努力,共创安全、畅通良好的交通秩序,保障生命财产安全!
祝您一生平安!
致市民交通安全的一封信13
亲爱的广大辖区朋友们:
你们好!秋收时节,天气和道路状况复杂多变,货车、农用车、三轮车、摩托车、拖拉机上路行驶情况增多,道路通行压力、交通安全隐患、交通事故风险增加。为保障大家出行安全,预防交通事故发生,镇党委、镇政府在此向广大辖区朋友们发出倡议:
一、严禁使用货车、三轮车、拖拉机等车辆违法载人,乘车出行时,应选择具有正规营运资质的车辆和驾驶人,不要贪图便宜或方便,乘坐违规运营的'“黑车”,坚决做到不乘坐超员面包车、农用车、拖拉机、三轮车和货车。骑乘摩托车、电动车要佩戴安全头盔,未满12岁的儿童不允许乘坐摩托车、电动车。
二、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做到不超员、不超宽、不超载、不超速,夜间行车一定要驾驶有灯光的车辆并按规定使用灯光,车厢尾部要粘贴反光标识。
三、驾车出行时要保持安全车速,特别是行经急弯、陡坡时要严格控制车速,切忌猛打方向、急踩刹车、借对向车道超车等,以免车辆发生侧翻。当驶近转弯、坡道等不安全路段时,应当减速慢行,鸣笛示意;下坡时不要空挡滑行;上坡时注意控制车速,严禁急踩油门、高速冲坡。
四、要注意防范因雨雾天能见度下降,影响驾驶员视线,引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雨雾天气行车应及时打开雾灯、示廓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近光灯,不要使用远光灯,保持安全车距,不要随意超车。
五、要注意在车辆发生故障时,及时将车辆移至路边,距离路边不能超过30公分,同时要在尾部100米处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六、农村公路的隔离设施和人行道较少,驾车出行时请保持注意力集中,减速慢行,注意观察路口情况,随时准备制动,避免发生交通事故;横过道路出行时,请注意做好左右瞭望,确认安全后再通过,切莫与车辆抢行;要教育好自己的子女不要在公路上逗留、玩耍。
广大朋友们,安全是生命之本,违法是事故之源,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个人的生命安全和家庭幸福,秋收虽忙,勿忘安全。希望你们在增强交通安全意识的同时,养成文明参与交通的良好习惯,远离交通事故的伤害,这是我们共同的社会责任。让我们一起携手共创安全、畅通、和谐的交通环境。
致市民交通安全的一封信14
广大群众、朋友们:
你们好!
12月2日是“全国交通安全日”。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道路交通安全是关乎民生的大事,一起交通事故造成的伤害,往往给一个甚至多个家庭带来不幸。现已进入冬季,是交通事故多发期,为汲取事故教训,避免悲剧发生,大力营造我镇“安全、畅通、有序、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我们在此发出如下倡议:
一、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牢固树立安全文明出行意识,切实增强交通安全法制观念;
二、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坚决杜绝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超员,超载,以及货车、农用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违法载人等危险驾驶行为;
三、文明驾驶,主动告别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强行超车会车、不系安全带,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等交通陋习。大力倡导机动车礼让斑马线,规范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车灯;
四、文明行车、走路。骑行电动自行车主动做到规范佩戴头盔,不闯红灯、不逆向行驶、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不在人行道内行驶。行人做到遵守交通信号灯通行,不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内行走,不攀爬、跨越交通隔离设施;
五、驾驶车辆要精神集中,不接打电话、收发短信、看微信、刷抖音等,不与同车人员闲谈、嬉闹,不开斗气车、不开野蛮车、不争道抢行;
六、不随意移动、遮挡、破坏交通标志、标线,爱护交通安全公共设施和公共交通工具。
请广大朋友切记,交通安全无小事,一时的疏忽大意,一刹那的侥幸,就可能酿成事故,换来的是不可挽回的伤痛和悔恨!一人安危系全家,全家幸福系一人,只有安全才能幸福美满!
致市民交通安全的一封信15
广大市民朋友们:
文明交通,有你有我,平安路上,牵手同行。12月2日是第xx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为“守法规知礼让、安全文明出行”。为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交通安全、倡导文明驾驶的浓厚氛围,特向您发出倡议:
特殊路况需慢行。驾驶机动车进出非机动车道,掉头、转弯、下陡坡,通过铁路道口、急弯路、窄路、窄桥时,遇雾、雨、雪、沙尘、冰雹能见度在50米以内以及有积水的道路上行驶时,需降低行驶速度,一般不得超过每小时30公里,拖拉机、电瓶车、轮式专用机械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5公里。
路口让行保安全。车辆进出、穿越道路或者在道路上转弯、掉头时,需让道路上正常行驶的车辆、行人优先通行;通过路口或人行横道线前,需先减速观察,让先被放行的车辆或准备过路的行人优先通行。
理解礼让路宽敞。行人遇人行道有障碍无法正常通行,借用车行道通行时,车辆应当减速、避让。车辆遇绿化、养护、环卫等车辆和作业人员在道路上进行作业时,应当注意避让。车辆应当避让使用盲杖或者采取其他导盲手段出行的盲人。
主动避让达共识。车辆遇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时,应当主动避让。此种情况下产生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的,经调查核实后,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予以消除。
应急车道勿占用。应急车道是靠高速公路右侧用白色实线划出的一条车道,高速公路属封闭式道路,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在车流量密集的情况下,应急车道就是“生命通道”,警车、救护车、拖车可以从应急车道通行,其他车辆在交警指挥下才可以通行。因此,车辆在非紧急情况下禁止在应急车道内行驶、停靠。
停车地点要妥当。临时停放车辆时,驾驶人不得离车,且需在不影响道路通行和安全的情况下单排顺行停放,不能斜列、垂直于路边停放或多排停放,不能占用盲道、消防通道、消防栓周边、公交车站停放,不能在道路交叉口范围内停放。
骑车也要知礼让。非机动车在道路上通行,也需避让其他正常通行的车辆和行人,不得抢行、逆行。在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要按照信号灯指示,下车推行、走斑马线,尽量减少在马路上的逗留时间;在没有信号灯的路口,要注意观察,确保安全后再通行。
守法规知礼让、安全文明出行!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细节做起,从今天做起,做文明人、行文明路、开文明车,共同维护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为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致市民交通安全的一封信16
全县广大人民群众:
道路交通安全联系千家万户,关系社会和谐稳定。生命只有一次,惨剧可以避免。为保障道路交通的安全、畅通、和谐、文明、有序,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现向广大人民群众倡议:
一、牢记安全大于天,平安回家最重要。机动车驾驶人务必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做到不酒驾醉驾、不超员超载、不疲劳驾驶、不强超抢会、不违法载人,安全文明驾驶,切不可为一点经济利益、讲一时义气、行一时方便而忽略道路交通安全、引发交通事故。
二、骑车出门守规则,戴好头盔最安全。骑行两轮、三轮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务必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戴头盔、不抢行、不逆行、不随意变道、不超核定人数载客、不非法加装雨棚,不贪图一时之方便,酿不可挽回之事故。
三、乘车出行要留意,谨慎搭乘最放心。三轮摩托车、拖拉机、客货混装车、无牌无证车、超员超载车、问题故障车及货车货厢隐患多、危害大,稍有不慎就可能引发交通事故。请广大群众乘车出行时,不要搭乘这类问题车辆,发现所乘坐的车辆有超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时,一律不要乘坐,并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雨雪天路经急弯、陡坡、大面积临水、高落差临崖路段时,尽量选择下车步行,降低安全风险。
四、出门步行靠右走,有序通行最安心。遵守交通安全规则,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行人步行时要自觉做到不闯红灯、不翻越护栏、不横穿马路、不在道路上嬉戏、打闹,选择就近的人行横道有序通行,大力倡导人让车让出安全、车让人让出秩序,服从交通警察和协勤人员的指挥,自觉做文明出行的参与者、宣传者、践行者。
文明交通一小步,社会进步一大步。崇尚文明交通,行重于言,让我们携起手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自觉遵守文明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摒弃交通陋习,养成文明出行好习惯,开文明车、行文明路、做文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