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的定义
档案是认识和把握事物发展规律的钥匙,档案工作是维护历史真实面貌的重要事业。档案把往复不断的现象真实地记录下来,使瞬间变成永恒,成为人们进行反复观察和研究历史现象、准确寻找事物发展规律的可靠依据。下面小编为您带来档案的定义!
档案的定义
档案,是指过去和此刻的国家机构、社会组织以及个人从事政治、军事、经济、技术、文化、宗教等活动直接构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一样形式的历史纪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的档案,是指过去和此刻的国家机构、社会组织以及个人从事政治、军事、经济、技术、文化、宗教等活动直接构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一样形式的历史纪录。”其特点有:档案是直接构成与社会实践活动的原始的记录;档案是由文件有条件地转化来的;档案来源广泛,资料丰富,形式多样。档案的种类分为三大类:有文书档案、科技档案和专门档案。
档案的定义及其涵义
列宁:“定义可能有许多,因为对象有许多方面。”
下定义最常用的方法是:“属”加“种差”。采用这种方法,能够给档案下一个定义:
档案是机关、组织和个人在社会活动中构成的,作为历史记录保存起来以备查考的,文字、图像、声音及其它各种方式和载体的文件。
也可简便表述为:档案是人们在社会活动中构成的保存起来以备查考的文件。
除了这种表述外,还能够表述为:国家机构、社会组织和个人在社会活动中构成的,保存备查的文字、图像、声音及其他各种形式的原始记录。
为了简便起见,也可表述为:原始的历史记录。
另外再介绍《档案法》上的定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于1987年9月5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1996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修正。
第一章“总则”第二条“本法所称的档案,是指过去和此刻的国家机构、社会组织以及个人从事政治、军事、经济、科学、技术、文化、宗教等活动直接构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一样形式的历史记录。”
这几种定义,在基本思想上是相同的,只但是表述方法不一样而已。第一种定义是把“文件”作档案所属,第二种定义是把“原始记录”(历史记录)作为档案的所属,这个原始记录指的就是国内外常用的较为广义的文件。所谓广义的文件,它不仅仅指常规的机关文书,也包括技术文件、文艺手稿以及其它各种文件材料。
一、档案来源
从构成者看来源,有三类:机构、组织、个人。
中国大陆以前不承认个人拥有档案合法性,不重视个人档案,因此许多个人保存的档案,没有集中到一个档案馆保管,相应地削弱了有些档案的利用价值。而国外有些国家则不一样,一些档案管理机构承认个人拥有档案,并鼓励个人把档案存入管理机构,而管理机构只起一种代为保管的作用。但是1996年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规定档案有三种所有形式:国家所有、群众所有、个人所有。
二、档案构成
档案是由文书转化而来的。转化条件有三:
(一)办理完毕的文件才能成为档案
所谓办理完毕是相对而言的,主要是指完成了文书处理程序,不能理解为一切文件都要把文件中所说的事情全部办完,才算办理完毕。状况有以下三种:
1、文件资料要求立刻办理完毕,并且已经办理完毕。
2、文件资料要求长期执行(办理),但只要完成了文书处理程序也算一种,如国家的法律、条约、契约、合同、经济远景规划等,只要经过签收、传阅、研究讨论和贯彻执行也算办理完毕。
3、不需要具体办理,只需完成文书处理程序就算办理完毕
从这个角度来看,能够说“文件是档案的前身,档案是文件的归宿”。
(二)具有必须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才能成为档案。
从这个角度来看,能够说“文件是档案的基础,档案是文件的精华”。
(三)按照必须的规律保存起来的文件,才能最后成为档案
从这个角度来看,能够说“文件是档案的因素,档案是文件的组合。”
三、档案的形式:
档案信息的记注方式很多,载体也多种多样。
从档案的载体上来看,有甲骨、金石、纸张、胶片、磁带、磁盘、光盘等。
表达方式基本有三种:文字、图像、声音;
从记录方法来看,有手写、刀刻、印刷、摄影、录音、录像等。
从文件名称上看,古代有诏、诰、题本、奏折、牌等,近代有令、布告、咨、呈。现代有计划、报告、请示、批复、会议记录等。
从类型上说,有文书档案、科技档案、专门档案。
四、档案资料:
档案资料反映了人们各种社会活动,即档案资料上的特征是:
1、十分丰富,无所不包
一个国家的全部档案记载着国家的诞生和发展,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各种各样的资料;一个机关的档案记载着机关开展工作和生产活动的信息。从古到今的档案,数量浩如烟海,上至天文、下至地理、中至人事,无所不包。
2、原始性
档案是历史的原始记录,或说是原始的历史记录,这是档案的本质属性。
档案不是人们有意识编写、加工的,而是为完成某项工作自然地构成的。对于后人来说,它是第一手的资料。因此,档案具有很大的凭证作用。
原始性和真实性的区别:
从整体上看,档案是比较可靠的历史记录,但具体到每一份文件,大多数是真实的,部分档案并非如此,主要有两种状况:
一是构成上不真实,是假造、伪造的档案;
二是档案资料失真,构成是真实的,但其资料不真实;
因此,我们就应辩证地看待这个问题。
一方面我们不能百分之百地不加鉴定、不加分析地相信档案的真实和可靠性,但也不能怀疑一切。应当看到绝大部分的档案是真实的、可靠的,有部分档案是假造的、不真实的,但这些也有保存价值,不能随意销毁、涂改。
档案的作用
档案是认识和把握事物发展规律的钥匙,档案工作是维护历史真实面貌的重要事业。档案把往复不断的现象真实地记录下来,使瞬间变成永恒,成为人们进行反复观察和研究历史现象、准确寻找事物发展规律的可靠依据。
档案工作是维护历史真实面貌,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重要事业。它与人类文明的产生、发展相伴随,并随着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和对档案利用需求的增长,越来越深入地渗透到人类活动的方方面面。档案工作从狭义上讲,就是档案业务工作,它是档案室和档案馆围绕档案所进行的一系列业务工作,是利用科学的原则和方法管理档案,为社会各项事业服务的工作。
档案具有特殊功能,主要是指档案有人们社会活动中具有的其他文献所不能代替的作用。它主要指档案的凭证作用和参考作用。
一、凭证作用:档案是历史的真凭实据,具有一定的法律效用,这一点它不同于其他文献。档案之所以具有凭证作用,是由档案形成的特点和档案本身的特点所决定的。因为,档案是自然形成的,这种形成的自然性,决定了档案记录历史情况的客观性,档案是令人信服的历史证据。从档案自身的物质体态上看,它保留了当事人的历史真迹,如亲笔手稿、印信等。有些文件还保留了当事人的声音、形象等等,这些都反映了档案是确凿的真凭实据。
二、参考作用:档案作为一种历史记录,不仅具有凭证作用,同样也具有广泛的参考作用。这是因为档案不仅真实地记录和反映了人
类社会实践活动的浓度,也反映了实践活动的广度,为人们认识自然、改造自然提供了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察往知来,视兹故帙”,对档案的参考作用作了高度的概括。档案的参考作用,其主要特点在于它的可靠性和广泛性。
1、档案的参考作用具有较大的可靠性。档案是原始记录,是第一手资料。历史学家称档案是“没有掺过水的史料”,它比其他资料来源可靠。档案是在社会实践活动中直接形成的,而非后人编造的,这就客观地纪录了历史情况,具有最可靠的凭证。其次,它保留着真切的历史痕迹,如有些是当事人的亲笔手稿;有的留有机关领导人或有关人员的亲笔签署或批示;许多文件盖有制发机关或个人的印信;有些材料是以照片、录音带、录像带的形式存在的,这也是档案具有凭据作用的证明。
2、档案参考作用具有一定的广泛性。档案是人尖在活动中形成的,人类的活动是广泛的,因而,档案也是很广泛的。其内容也是丰富的,它是各单位和个人广泛利用的资料。每个地区有档案馆,每个单位有档案室,保存着本地区、本单位各种内容的档案,人们遇有难题,都可以到档案部门参考档案,寻找答案。
鉴于档案的重要性,作为档案从业者,我们就要保护好、管理好档案,要依法行使自己的职责,定期接收档案,妥善保管好档案,为档案的利用创造条件,提供方便,特别是应做到以下几点:
1、要维护好历史的真实面貌;
2、要忠于和热爱档案事业;
3、要具备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要有良好的保密习惯;
5、要树立高度的法制意识和观念。
同时更要解放思想、勇于改革、大胆创新,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奋发向上的精神,为发挥档案事业的作用多做贡献。